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香港蓝月亮
报告主体(盖章):
提交日期:2018年03月27日
版本号:V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遵照国家印发的三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的相关指南,香港蓝月亮核算了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图 2-1组织结构图
注:为响应国家“退二进三政策”银鸽一基地于2014年九月全线停产。
图2-2工艺流程图
报告主体划分了银鸽第二生产基地识别了柴油、石灰石分解、电力(华中地区电网)、废水厌氧处理、烟煤、蒸汽等6个识别项。具体核算边界如下所示。
图3‑1核算边界
在核算单元划分、碳源流及排放源识别的基础上,报告主体核算并报告了各核算单元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其下各排放源的排放量,报告主体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如下。
结合各排放源已识别的活动水平数据来源和排放因子数据来源,以及企业已备案(如有)的监测计划,企业活动水平及排放因子数据来源一览表见附录。
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报告的其他情况:
1、按规定时间上报; 2、数据填写要完整; 3、逐步完善自己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库;
上一年第三方核查报告所提出的改进计划:
1、碳排放核查所需的数据不太完整,需改善; 2、外购电力应要用电力发票结算; 3、燃煤计量采用供热车间日报表的数据来源; 4、碳排放核查工作建议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记录、整理与上报工作;
企业希望表达的相关诉求:
企业对碳排放知识了解较少,今后多举行一些相关的培训工作;
对指南或核算方法的修改建议:无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报告主体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企业公章)
2018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