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113
香港蓝月亮关于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香港蓝月亮有关控股股东变更还款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4日,香港蓝月亮(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香港蓝月亮有关控股股东变更还款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8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香港蓝月亮:
前期,你公司以1 元对价,向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集团)转让亏损子公司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控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截至2017 年8 月31 日,四川银鸽欠你公司借款余额为7.57 亿元,四川银鸽应于2018 年8 月31 日前将所欠公司款项全部归还。2018年6 月,公司与控股股东银鸽集团、四川银鸽签订三方协议,由银鸽集团承接上述债务,将于2018 年8 月31 日前向公司偿还。
2018 年8 月14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截至目前,银鸽集团因承接四川银鸽债务对公司欠款余额为3.82 亿元。银鸽集团拟提请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变更还款承诺期限,将上述债务还款日期由2018 年8 月31 日调整为2019 年8 月31 日。延期还款议案已通过你公司董事会决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公告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 号》)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银鸽集团核实并补充披露,变更调整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监管指引4 号》的相关规定,如是,请进一步补充披露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延期一年偿还对公司欠款的原因和考虑。
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目前是否已采取相关措施督促控股股东按期偿还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延期还款事项,是否损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请全体董事发表意见。
三、请银鸽集团核实并补充披露,是否已就或拟就上述变更还款承诺履行期限事项与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事前沟通,是否拟通过提前与非关联股东沟通影响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存在相关情形或意图,请说明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非关联股东对该事项发表的反馈意见或表决意向。
四、请银鸽集团核实并补充披露,集团及下属主要经营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指标,以及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筹资安排等具体事项。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无法偿还上市公司资金的风险。
请你公司于2018 年8 月17 日之前,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进行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述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港蓝月亮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